我国目前没有消除行政拘留的规定,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
只是规定的对于下列人员可以免除行政拘留处罚:
(一)当事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当事人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当事人年龄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妇女处于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