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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需不需要报警

发布时间:2023-04-28 03:58:10

追尾一般需要报警。发生事故后,行为人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追尾需不需要报警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追尾需不需要报警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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