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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3-01-21 22:56:51

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是指约定好的一方没有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及时足额完整的履行其应该履行的义务。法律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什么意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全部未履行是什么意思

从合同法的角度分析:全部未履行通常是指约定好的一方没有按照双方约定的内容及时足额完整的履行其应该履行的义务。

被执行人全部未履行什么意思

具体而言,就是你和某人约定好各自合作处理某事务,其中一个人完全没有按照你们事先约定去做他该做的,这就是全部未履行。

从法律方面说,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是相对的,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则相应地该方需要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不利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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