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可以挂失,如果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丢失的,则应该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登报挂失,然后向原发照机关申请补发。
具体的程序应当是:
1、经营者报告挂失;
2、登报声明作废;
3、领取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提交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