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全行为的可能后果:造成人身损害;发生安全事故;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等。不安全行为是指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人为错误,包括引起事故发生的不安全动作,也包括应该按照安全规程去做,而没有去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