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本人去拿吗

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本人去拿吗

发布时间:2023-04-28 04:17:50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一般需要本人去拿,但是本人不去拿也不会影响该认定书的生效,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了事故认定书之后,当事人可以根据认定书进行赔偿,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本人去拿吗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温馨提示:
本文【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本人去拿吗】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