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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不移交检察院意味着什么

发布时间:2023-01-21 23:15:25

案子不移交检察院意味着证据不充分,不符合公诉的条件。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案子不移交检察院意味着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案件为什么压着不移交检察院

可能是办理刑事案件的机关,没有进入到有法定办案时限限制的阶段,所以,会出现已经由侦查机关对发现的犯罪立了刑事案件,但是没有继续推进,也就是没有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没有向法院提起公诉。

这些情况都是正常的。

具体的可以在司法机关公开的网站或者司法机关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查询到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下了逮捕,为什么案件还没到检察院

批捕后没有移交检察院的原因是在这中间公安机关还有为期两个月的侦查期,所以刑事案件并不是人民检察院批捕了之后,公安机关就马上要把案件移交到人民检察院的。不过,就算过了两个月公安机关还没有移交到检察院,这说明公安机关有可能根据案件的情况申请延长了侦查期。

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够充分,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则应继续对案情和证据进行整理,再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移交的起诉材料,一般在1个月内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个月案件一直不送检察院怎么回事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

1、首先,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之后会提请检察院逮捕。

2、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

3、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写出意见书及案卷、证据移送到检察院,即审查阶段。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的期限。

4、所以说,从被拘留到移送检察院,刑事拘留37天+侦查阶段3个月+移送检察院1个月+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1个月,一共6个月左右。你现在才3个月。

案子不移交检察院意味着什么

5、在实践中,超期羁押的现象是很多很普遍的,如果碰到有超期羁押的种情况,应当及时聘请律师代为申诉,申请取保候审等,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请采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取保候审不移送检察院的结局是什么

取保候审不移送检查院的结局需要依据情况而定。取保候审后检察院未批捕,只有在满一年后确定不予起诉的情况下,才算没事,否则还是会有判刑可能。因为取保候审的期限为12个月,在此期间不会中断调查,在取保候审期满之后相关机构会根据情况来做出最后的决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刑事案件已经立案,为什么一直不移交到检察院 法院?

楼主的问题是刑事案件的法定侦查期限问题。

案子不移交检察院意味着什么

关于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司法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现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但是这里没有限制立案以后侦查工作的期限。同时,法律法规还规定,如果立案以后,确定了犯罪嫌疑人,并且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法定强制措施以后,必须在法定的羁押期限内将案件侦查终结并移送下一个程序的司法机关处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依法办理延期的审批手续,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办理的案件的时间,延长办案时间也有次数的限制,避免案件久拖不决。

楼主的问题中,可能是办理刑事案件的机关,没有进入到有法定办案时限限制的阶段,所以,会出现已经由侦查机关对发现的犯罪立了刑事案件,但是没有继续推进,也就是没有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没有向法院提起公诉。

这些情况都是正常的。

具体的可以在司法机关公开的网站或者司法机关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查询到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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