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需要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1份提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异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1份提交。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三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法律分析:
1、执行异议申请书6份;
2、执行依据(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公证书、仲裁裁决书等等);
3、执行依据生效证明(没有生效证明的需提交送达回证);
4、案外人异议还需提交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存款回执单;
5、申请执行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6、证据材料、证据目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需要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提交申请书,人民法院收到书面异议的15日内审查,如果理由成立,会裁定中止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话,会驳回异议。 当事人、案外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包括执行异议和案外人异议),应当向 立案 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异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1份提交。
2、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 身份证 或户口本的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 营业执照 或其他注册登记资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 代理 人申请的,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授权委托书 ,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为 律师 的,应当出具律师事务所函及律师证复印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