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为人实施的某一行为看是否构成某一罪名或是某一犯罪形态,这个是需要进行认定的,就在共同犯罪当中,我们需要看怎么样才构成共同犯罪,如果是共同犯罪的话,又是属于共同犯罪中的哪一种,接下来就和醉学网小编一同来了解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这一要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对共同犯罪人的理解应当将人”做扩大理解,包括两种: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即刑法规定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单位。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虽然被处以相应刑罚,但却不能成为共同犯罪人,因为具有犯罪主体身份的是单位,而非责任人。需要说明的是单位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自然人之间共同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犯罪,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
对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如果其与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其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故意实施,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
对于刑法规定必须以具有特定身份作为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身份犯罪,无身份者能否构成共同犯罪,要作具体分析。一般,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具有犯意联络,利用有身份者的身份实施共同犯罪行为,以致造成特定身份犯罪的结果,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共同故意,这种故意的共同性有三个特征:
1、共同犯罪人之间在主观上有一定的联系。这又表现为三种情况:
(1)各共同犯罪人之间都互相了解他们是在共同实施同一犯罪;
(2)每个共同犯罪人都知道自己是在和其他共同犯罪人中的某个人或某些人在共同实施同一犯罪,但并不是每个共同犯罪人都彼此互相知道;
(3)共同犯罪人之间至少必须是一个共同犯罪人知道另一个共同犯罪人的故意和行为的犯罪性质而共同实施同一犯罪。这是共同犯罪人的认识因素。
2、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结果都有预见。对于犯罪结果的预见,并不要求共同犯罪人预见到犯罪结果实现的必然性,而只要求预见到犯罪结果实现的可能性就足够了。
3、共同犯罪人都希望或者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也就是对犯罪结果采取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的态度。这种心态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结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引导和调节着整个犯罪过程,使犯罪得以延续和发展,以致发生危害结果。
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的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参加共同犯罪时,虽然地位、作用、分工不同,但他们的行为紧密结合,彼此相关,不可分割,且主观目的一致。
共同犯罪的危害结果虽然是由共同犯罪人共同的犯罪行为造成的,但在决定对共同犯罪人的具体刑罚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1、在确定各个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时,不应该把他的行为与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割裂开来,把他的行为的直接结果与共同犯罪的最终结果的关系割裂开来判断,而必须以他的行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来判断。
2、确定各个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也不能因为每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共同犯罪结果有联系,就把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毫无区别地让每个共同犯罪人负责,而应当根据各个共同犯罪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区别情况,分别确定刑事责任。
3、在确定各个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时,还必须全面地考虑到各种因素对于量刑幅度的影响,切忌主观片面性。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
1、在犯罪主体上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在主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犯罪故意的种类有:实行故意、组织故意、教唆故意、帮助故意
3、在客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的种类有: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以及有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在对共同犯罪进行认定的时候,就需要知道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主观、客观、主体、客体要件。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咨询醉学网的专业律师。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一)共同犯罪的主体: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这一要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对共同犯罪人的理解应当将“人”做扩大理解,包括两种:自然人,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即刑法规定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单位。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虽然被处以相应刑罚,但却不能成为共同犯罪人,因为具有犯罪主体身份的是单位,而非责任人。需要说明的是单位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自然人之间共同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犯罪,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
对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如果其与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其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共同故意实施,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
对于刑法规定必须以具有特定身份作为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身份犯罪,无身份者能否构成共同犯罪,要作具体分析。一般,无身份者与有身份者具有犯意联络,利用有身份者的身份实施共同犯罪行为,以致造成特定身份犯罪的结果,应当认定为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
共同犯罪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共同故意,这种故意的共同性有三个特征:
1、共同犯罪人之间在主观上有一定的联系。这又表现为三种情况:
(1)各共同犯罪人之间都互相了解他们是在共同实施同一犯罪(2)每个共同犯罪人都知道自己是在和其他共同犯罪人中的某个人或某些人在共同实施同一犯罪,但并不是每个共同犯罪人都彼此互相知道(3)共同犯罪人之间至少必须是一个共同犯罪人知道另一个共同犯罪人的故意和行为的犯罪性质而共同实施同一犯罪。这是共同犯罪人的认识因素。
2、共同犯罪人对共同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结果都有预见。对于犯罪结果的预见,并不要求共同犯罪人预见到犯罪结果实现的必然性,而只要求预见到犯罪结果实现的可能性就足够了。
3、共同犯罪人都希望或者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也就是对犯罪结果采取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的态度。这种心态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结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引导和调节着整个犯罪过程,使犯罪得以延续和发展,以致发生危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有: 1.在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2.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应是两人以上。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 共同故意犯罪 。《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是:
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无论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2、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3、犯罪客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4、共同犯罪行为侵犯的是同一客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裤辩桥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灶氏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胡猛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1、主犯:
(1)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即起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人;
(2)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3)在犯罪集团和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从犯:
(1)实行符合犯罪构成的但属次要作用的行为的犯罪分子;
(2)在共同犯罪中实施辅助行为的犯罪分子。
3、胁从犯:
只有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人一种。
4、教唆犯:
(1)独立的教唆犯,是指教唆行为未能使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与决心,或虽引起被教唆人的犯罪决意,但未实施任何行为或被教唆者实行的不是被教唆的犯罪的情况下的教唆者。教唆者与被教唆者之间不成立共同犯罪关系,教唆者独立对自己教唆行为负责。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3、有相互配合的共同犯罪行为;
4、共同侵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我国刑法的目的是预防犯罪。犯罪的特点如下:
1、犯罪率持续爬高;
2、传统的普通犯罪类型继续恶性发展;
3、色情犯罪,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等犯罪现象死灰复燃,恶性发展;
4、新型犯罪;
5、变态心理犯罪数量的增多;
6、共同犯罪特别是集团犯罪与单位犯罪日益增加;
7、犯罪人构成呈现多元化格局;
8、犯罪区域扩展,在城市犯罪增加的同时,广大农村的犯罪现象也日益突出;
9、犯罪形式趋向国际化,同步性越来越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