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吊的规定中规定六级以上强风不吊,十不吊是起重作业必须遵循的原则,具体的内容包括超载不吊;吊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埋在地下的构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