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可以退款。临时用电结束之后,经过供电部门拆表销户之后,对于拆除的智能表内剩余金额双方确认无误,是可以向供电部门申请办理退费的;正常用电因为拆迁、棚改等原因,原用电表计不再用电的,对于电表内的剩余电费,都是可以申请退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七条
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制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签订供用电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三十三条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
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进入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或者抄表收费时,应当出示有关证件。
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按时交纳电费;对供电企业查电人员和抄表收费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应当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