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决定。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会给予相应治安管理处罚。行政拘留属于治安处罚的一种,其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适用本法的规定;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