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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发生事故被扣了之后的取车流程

发布时间:2023-04-28 05:35:12

当事人驾驶三轮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三轮车被扣了的,之后取车的流程应当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到交通管理部门领取即可。

三轮车发生事故被扣了之后的取车流程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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