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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去确定行政诉讼的重复诉讼

发布时间:2023-04-28 05:52:32

行政诉讼的重复诉讼的确定为经人民法院告知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被裁定驳回起诉后,又变更被告二次针对同一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认定为重复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怎么去确定行政诉讼的重复诉讼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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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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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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