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有七种,包括建设工程施工等不动产纠纷、码头装卸等港口作业纠纷约定管辖违反专属管辖的;直接约定由基层、中级或高级法院管辖可能因违反级别管辖的;约定由守约方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直接约定由市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起诉时无法确定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