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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04-28 06:24:02

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遗失物是偶然将某物失落在某处,以至脱离自己的控制。遗忘物是遗忘人下意识地将自己持有的财物放在某处,因为一时疏忽而忘记拿走而暂时失去控制的财物。

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

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遗忘物和遗失物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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