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为: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