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的数量是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的数量是

发布时间:2023-04-28 07:19:41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的数量一般情形下是二人。但是实施简易程序时,执法人员可以是一人。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的数量是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五十二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的数量是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温馨提示:
本文【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在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的数量是】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