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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否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

发布时间:2023-04-28 07:39:11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定情形下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决定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的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的行政处罚权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并定期组织评估。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否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否可以行使行政处罚权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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