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制定和修改药品标准;制定国家基本药物;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药品品种的整顿和淘汰;对药品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购销及监督管理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对其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负责。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适应现代药品流通发展方向,进行改革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