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