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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特别重大事故

发布时间:2023-04-28 08:34:42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什么是特别重大事故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特别重大事故发生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什么是特别重大事故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什么是特别重大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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