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撤诉的,人民法院退回一半的案件受理费。法律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法律分析:起诉后撤诉,诉讼费减半缴纳,不可以全退。司法实践过程中,因为撤诉后可以减半缴纳案件受理费,所以撤诉后需要退还一半的费用给申请人,如果属于民事诉讼的,另一半由原告或上诉人承担,但在行政诉讼中,另一半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撤诉,不仅包括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也包括不按照开庭传票的要求参加庭审,视为撤诉的情形。退费的前提是当事人在起诉时,全额交纳了诉讼费。有些法院为了免得后续退费麻烦,在立案时是按简易程序收取的诉讼费。而根据法律规定,简易程序也是只收一半诉讼费。如果是这种情况,撤诉是不退诉讼费的,因为当时只收了一半,所以不存在退的问题。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会,不过需要看具体情况,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毕竟已经进入和审判程序,已经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资源等,原告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原告所交纳的诉讼费不能全部退回,但应减半收取。行政案件中,原告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在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况下,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法律分析
调解后原告撤诉的,案件的受理费用按一半收取,另一半退还给原告。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申请撤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人民法院才能批准: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处于同原告相同地位,也可申请撤诉,但他的撤诉并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诉讼的正常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
(3)撤诉必须合法。一是有权申请者;二是宣判之前提出;三是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行为,不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
(5)必须在法院宣判之前提出。
(6)必须经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在进行撤销的时候,首先我们要注意申请撤销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撤销。另外,一般情况下,如果调解解决或者撤诉,是可以进行退还一半的诉讼费的。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撤诉的,如已全额缴纳案件受理费,则可以退50%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15条规定,调解结案的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七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可见,如果当事人申请撤诉的,那么案件受理费只交纳50%,如果已经全额交纳的,应当退50%。
需注意的是,这里规定的只是案件受理费只交纳50%,而不是全部诉讼费只交纳50%。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6条规定,诉讼费包括三项,分别是: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因此,在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情况下,已经发生的申请费以及证人等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是不退的,即仍然要全额交纳。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撤诉后诉讼费一般是可以要求退一半的。
依据我国《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撤诉后诉讼费给退吗?
如果财产标的额较大,法院不给退费该怎么办?司法实践中,如果缴纳诉讼费,又遇到想撤诉但法官不同意退费的,可以考虑先变更诉讼请求,将财产的数额进行缩减,缩减后再根据实际情况缴纳诉讼费。
撤诉后诉讼费给退吗?
另外,专业的婚姻律师提示,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过程中起诉方中途撤诉,一般不算做第一次起诉。等待6月后再次起诉,很可能还是按照第一次起诉来计算,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大概率判决不准离婚。因此,撤诉是具有一定风险性的。
撤诉后诉讼费给退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因此,撤诉有风险,决定需谨慎。
开庭前撤诉后诉讼费是否给退需要分情况判断判断:
1、如果立案时是按照普通程序交纳的诉讼费用,撤诉时可以退还一半;
2、如果立案时是按照简易程序交纳的诉讼费,撤诉时就不会退一半了。
一、开庭前撤诉后诉讼费给退吗
1、开庭前撤诉后诉讼费是否给退需要分情况判断判断:
(1)如果立案时是按照普通程序交纳的诉讼费用,撤诉时可以退还一半;
(2)如果立案时是按照简易程序交纳的诉讼费,撤诉时就不会退一半了。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开庭前撤诉律师费能退吗
撤诉如果律师不存在过错的,律师费不能退。委托人因律师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律师事务所应当退还预收的全部律师服务费。当事人对于有关事项进行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