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违免罚是指第一次违章免除处罚。这个规定并没有在全国适用,只在深圳适用。适用的条件是该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该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前24个月内该机动车在本市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等。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一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已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未按规定在前、后挡风玻璃粘贴临时通行牌证,按照前款规定处罚。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一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