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游客受伤旅行社的责任

游客受伤旅行社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3-04-28 09:00:29

游客受伤的,若旅行社没有履行相应责任造成的,旅行社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旅行社作为旅游经营者,应尽其所能保障游客人身安全,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其应当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措施防止危害发生。

游客受伤旅行社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条

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温馨提示:
本文【游客受伤旅行社的责任】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