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法律规定,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条
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
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第四十一条
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