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有效期规定为:有效期一般是四年到八年,但是部分省市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了细化,具体可到当地的运管机构进行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
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需要终止客运经营的,应当在终止前30日内告知原许可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六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为旅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保持车辆清洁、卫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旅客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