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形成之诉的区分为,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要求变更或消灭其与被告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