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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标准

发布时间:2023-04-28 09:15:07

行政处罚标准不是以实施处罚的行政机关为依据,而是以违法行为为依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处罚的标准都是不同的。区应急管理局可以行使的处罚有警告、通报批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标准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标准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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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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