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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复议流程

发布时间:2023-04-28 10:10:18

司法鉴定不能复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法定原因对司法鉴定意见书不服的,其救济途径是申请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而非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前提是行政机关对相对人作出了行政行为。

司法鉴定复议流程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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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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