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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年满几周岁者不能再更改民族成份

发布时间:2023-04-28 10:13:05

我国年满二十周岁的公民不得更改民族成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我国年满几周岁者不能再更改民族成份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二)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我国年满几周岁者不能再更改民族成份

(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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