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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宪法第一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进行修改的时间是

发布时间:2023-04-28 10:22:56

我国现行宪法第一次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进行修改的时间是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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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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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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