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二人以上共同违法应当根据各自在违法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别给予政务处分。法律规定,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九条
公职人员二人以上共同违法,根据各自在违法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别给予政务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