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假冒伪劣产品商家,应以书信格式说明,内容写清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即投诉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邮政编号、联系电话号码。写清具体纠纷情况,购买商品还要写清楚商品的具体情况。结尾投诉人的姓名,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二条
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
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