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书不需要见证人签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书是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签订的合同。见证人的签字,并不是保证书的生效条件;保证书只要满足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良序风俗的就合法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