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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宣判需要开庭吗

发布时间:2023-01-22 03:17:56

定期宣判需要开庭。定期宣判只是一种宣告判决的形式,是指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选择一个日期对案件进行判决,所以是先开庭后判决的。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定期宣判需要开庭吗



定期宣判需要开庭吗

法律分析:定期宣判是开庭宣判。定期宣判,是指宣判形式之一。合议庭评议完毕或独任审判员的审理;结束后,人民法院在另订的期日宣布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宣判时,人民法院同时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刑事判决定期宣判的,人民法院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判决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定期宣判前人民法院已经告知了当事人“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的内容,当事人对定期宣判的后果已经有足够的心理预期。如果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充分体现了定期宣判制度本身的严肃性和对拒不到庭行为的惩罚性。当事人在定期宣判之日未到庭的,其行为的性质与开庭时拒不到庭相同,其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应与缺席判决制度相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判还要在法院去开庭吗

宣判一般是不需要再进行开庭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宣判的时候还开庭吗

法律分析:不需要,人民法院宣判的判决主要有两种。当庭宣判,定期宣判。当庭宣判的,法院将在十日内将判决书送交当事人。如果定期宣判,将立即当庭发给当事人判决书。无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判决都是公开宣布的。一般来说,下判决书不需要开庭来作出判决。宣判的时候,应当查明案件事实,还要对证据进行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案件宣判需要开庭吗

1、宣判时必须开庭。只有开庭才能宣判。

2、宣判有两种方式,一是当庭宣判,二是定期宣判。无论哪种方式宣判,都会开庭的。

民事诉讼在开庭以后,一审是要做出判决结果的。民事诉讼的一审程序分别就是起诉,立案,审查,开庭,开庭,审理,然后最后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定期宣判开庭程序

刑事案件

定期宣判需要开庭吗

一、开庭前的准备

(一)公诉人、辩护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

(二)宣布法庭纪律:

(三)审判人员入庭程序

二、法庭调查前的准备

(一)宣布开庭、核对被告人的人身份

(二)宣布案由案号

(三)宣布到庭人员的姓名及其身份

(四)告知被告人相关的诉讼权利

(五)征询回避

三、

法庭调查

(一)宣读与陈述

(二)讯问和发问

(三)定罪事实的调查

(四)量刑事实的调查

(五)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

(六)宣布认证结论

(七)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法庭调查。

四、法庭辩论

(一)定罪辩论

(二)量刑辩论

(三)刑事部分法庭辩论小结

(四)附带民事部分的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

六、休庭评议

(一)定期宣判的情形

(二)当庭宣判的情形

(三)退庭程序

七、宣判程序

(一)入庭程序

定期宣判需要开庭吗

(二)继续开庭

(三)起立宣判

(四)退庭程序

八、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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