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销售法律为《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试行)》和《电子烟管理办法》。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应当诚实守信,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子烟生产经营和进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电子烟包括烟弹、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
第五条
电子烟产品应当符合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子烟生产经营主体应当诚实守信,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电子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劝阻青少年吸电子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电子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