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或者是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以相对来说比较前的日期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七十六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其他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参照适用本节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