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后找当事人找不到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处理。如果涉嫌诈骗罪的,派出所就会立案。派出所立案后,就会进行侦查。之后耐心等待警方的信息就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符合立案的条件,即使找不到被告或找不到犯罪嫌疑人,也不会影响诉讼程序的继续进行。
对于民事案件来说。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包括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公告期限为2个月。如果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缺席的当事人下落不明又无代收人,同样可用公告方式送达判决文书。待判决生效后,原告即可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刑事案件来说,是否能够进行刑事立案,关健是要看是否具有初步的证据,已经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如果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但现有证据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就可予以刑事立案。
至于找不到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会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抓捕,包括网上通缉在内。在抓不到犯罪嫌疑时,案子不会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这个要看你的货值了,到了3000元就可以立案,如果低于这个价,那你只能自己找卖货给你的人,找不到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只能说你不识货!当然你也可以找到货物上的商家告诉他们有人在假冒他们的品牌,让他们去打假效果会更好,如果抓到人还有可以追回你的货款!
法律分析:
1、对明显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报案事项,应当立即告知报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
2、对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报案人作出解释,不再重复接报案登记。
3、对于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也将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受害者可以与侦查机关联系,就受骗事实提供相关证据。如果犯罪嫌疑人还有财产的话,那么追回的赃款应当在受害者之间分配。除了该部分钱款,判决书也可能会判令犯罪嫌疑人退赔受害人损失。诈骗罪是很重的一项罪,诈骗的量刑标准一般都是按金额达到什么标准,其次按诈骗产生的后果来量刑,现在很多诈骗犯被抓以后都是抱着宁愿坐牢不愿退赃的打算,这也是让受害人很头疼的一个问题。
现在的诈骗犯都是智商很高的,在他们行骗之前都已经想好了退路,他们骗来的钱财都不会存在自己的银行卡里,就是防止被抓的时候银行卡被冻结没收,因为他们知道假如自己不退赔受害人判十年,退赔了受害人也就少个一年两年的,还不如留着钱等出狱后好好享受呢,很多诈骗犯都是抱着这种心理,但是也有一些情节轻微的比如判三年以下的可能会选择退赔,因为退赔了以后会得到受害人的谅解有可能会判缓刑,所以这样受害人还有可能会拿到一部分钱,不过这只是少数。
最后一步就是向法院附带民事诉讼,看他们还有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再退一步讲财产啥都没有,去监狱减刑总要减吧,如果想减刑必须要交罚金,这个罚金就是判决书后面的附加刑,因为只有罚金交了才会认为你有悔罪表现,监狱才会给你适当的减刑,当然罚金一般也不会全额去交,只是看情况交一部分,而这个罚金会优先退赔给受害人,受害人也只能拿到这点钱了,虽然少不过总比没有强吧。
例如,诈骗100万元,被犯罪分子挥霍60万元,剩余40万元,那么将来返还受害人的损失,就按照40%的比例返还。如果赃款被犯罪分子挥霍一部分,但是扣押的犯罪分子其他财产足以弥补挥霍的部分,则有可能全额退还。
上述问题有两种可能:
(1)缺乏足够的犯罪证据,无法依法认定犯罪;
(2)没有达到法定刑事立案数额。
一、缺乏足够的犯罪证据:法律认定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是事实证据。在缺乏犯罪证据、或者证据不完备,不能从客观上准确定位,经不住时间的考验。这种情况无法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否则,既不符合法律规定,还很可能造成冤假错案。
二、没有达到法定刑事立案数额:当事人已经涉嫌诈骗,其行为从客观上已经构成违法,但没有达到犯罪的立案标准。这种情况不构成犯罪。《诈骗刑事案件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的量刑标准: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