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全运会每隔四年举办一次。法律规定,全国运动会、全国冬季运动会和全国青年运动会会期(包括开闭幕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3天、11天和10天。
《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组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运动会每4年举办一届。
全国运动会、全国冬季运动会和全国青年运动会会期(包括开闭幕式)原则上分别不超过13天、11天和10天。
运动会举办日期由主办单位根据承办单位的地理位置、气候特点和比赛项目设置等综合因素统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