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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发布时间:2023-04-28 12:20:15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的时间是出生,终止的时间是死亡。也就是说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生命存续时间相一致。法律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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