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行政处罚

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3-04-28 12:31:19

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行政处罚,处罚的应该是总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是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温馨提示:
本文【分公司能否独立承担行政处罚】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