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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怎么告知

发布时间:2023-04-28 12:38:32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告知方式为书面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怎么告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怎么告知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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