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食堂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应当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由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环境评估;消防部门进行电检;工商局审批通过;办理税务手续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