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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诉地可以是原告所在地吗

发布时间:2023-04-28 13:26:14

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纠纷要起诉的,起诉地一般不可以是原告住所地,当事人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交通事故起诉地可以是原告所在地吗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交通事故起诉地可以是原告所在地吗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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