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误工证明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标题是“误工证明”;
2.简要写明职工本人的基本身份信息,误工事由,误工的起止时间;
3.最后段写“特此证明”;
4.公司盖章并注明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