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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移交到检察院流程

发布时间:2023-04-28 13:49:54

交通事故的案件移交到检察院的流程为:先由交警部门负责立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侦查完毕后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之后决定提起公诉的,移送到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

交通事故移交到检察院流程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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