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标准

发布时间:2023-04-28 14:51:24

人身损害赔偿的统一标准是: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

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温馨提示:
本文【人身损害赔偿统一标准】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