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执行局故意不执行判决怎么办

执行局故意不执行判决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04-28 15:12:00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之后,执行局故意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局收到执行申请后,应当尽快采取执行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局故意不执行判决怎么办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执行局故意不执行判决怎么办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温馨提示:
本文【执行局故意不执行判决怎么办】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