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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罚款

发布时间:2023-04-28 15:19:28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简易程序是: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该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的身份,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最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罚款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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